氣瓶的儲存
氣瓶必須儲存在不會遭受物理損壞或使氣瓶內儲存物的溫度超過40℃的地方。
氣瓶必須儲放在遠離電梯、樓梯或過道,不會被經過或傾倒的物體碰翻或損壞的指定地點。在儲存時,氣瓶必須穩固以免翻倒。
氣瓶在儲存時必須與可燃物、易燃液體隔離,并且遠離容易引燃的材料(諸如木材、紙張、包裝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離。
氣瓶在現場的安放、搬運及使用
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
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氣瓶必須距離實際焊接或切割作業點足夠遠(一般為5m以上),以免接觸火花、熱渣或火焰,否則必須提供耐火屏障。
氣瓶不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為電路一部分的區域。避免與電動機車軌道、無軌電車電線等接觸。氣瓶必須遠離散熱器、管路系統、電路排線等,及可能供接地(如電焊機)的物體。禁止用電極敲擊氣瓶,在氣瓶上引弧。
搬運氣瓶時,應注意:
——關緊氣瓶閥,而且不得提拉氣瓶上的閥門保護帽;
——用吊車、起重機運送氣瓶時,應使用吊架或合適的臺架,不得使用吊鉤、鋼索或電磁吸盤。
——避免可能損傷瓶體、瓶閥或安全裝置的劇烈碰撞。
氣瓶不得作為滾動支架或支撐重物的托架。
氣瓶應配置手輪或專用搬手啟閉瓶閥。氣瓶在使用后不得放空,必須留有不小于98~196kPa表壓的余氣。
當氣瓶凍住時,不得在閥門或閥門保護帽下面用撬杠撬動氣瓶松動。應使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GB 9448-1999《焊接與切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