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減少和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就是要杜絕違章,要做到這點首先就是要建立建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讓從業人員從無章可循到有章可循。《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規章制度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化工工藝、裝置、設施等實際情況,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例會等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五)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
(六)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七)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險源評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變更管理制度;
(十)應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動火、進入有限空間、吊裝、高處、盲板抽堵、動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職業健康相關管理制度;
(十七)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修訂制度。
2.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規章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7號)第十一條:對于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一致。
3.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規章制度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5號),第六條: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4.危險化學品標準化企業規章制度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 3013-2008),第5部分中規定:
企業應制訂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
企業應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產職責;
2)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4)安全生產費用;
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6)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
7)安全培訓教育; 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9)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
10)風險評價; 11)隱患治理; 12)重大危險源管理;
13)變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煙管理; 16)消防管理;
17)倉庫、罐區安全管理; 1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
19)生產設施管理,包括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等管理;
20)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
21)安全作業管理,包括動火作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高溫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管理等;
2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包括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等;
23)檢維修管理; 24)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應商管理;
27) 職業衛生管理,包括防塵、防毒管理;
28)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管理;
30)應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檢查管理;
32)自評等。
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