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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冶煉新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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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對象:金屬冶煉單位未持證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聯系電話:2789991、2789992、2789919
聯系地址:麗水市括蒼路北端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二樓(職高對面)
資料準備
1.培訓申請表1張(本站下載或培訓時填寫);
2.一寸或二寸免冠彩色證件近照2張(底色無要求);
3.身份證原件(讀取電子照片用于考試及制證) 身份證復印件1張;
4.主要負責人另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張。
(非法定代表人的正職領導,比如總經理,提供職務任命書復印件1張)
相關規定:
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以及對生產經營活動有決策權的實際控制人。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安全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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